健身網紅「 館長」陳之漢9度在直播中指控健身工廠搶租場館,苛扣員工福利,被健工母公司柏文健康事業提告妨害名譽、妨害營業信譽等4罪,一審橋頭地院判館長妨害名譽部分無罪,妨害營業信譽則自訴不受理,健工不服上訴,抨擊館長捏造事實,今高雄高分院宣判,妨害名譽、妨害營業信譽均判無罪確定。
館長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房,事業版圖擴展至台南、高雄,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期間,他被指控9度在直播中狂酸健工「主以兩倍價錢搶租」,還稱健工「卑鄙」、「炒股票」。
館長在直播中諷刺健工總經理是富二代,稱健工教練薪水只有2萬5000元,選手出國還要找他借錢,每家分店教練只有7、8人,有些場館甚至缺教練,教練素質低落。館長還稱健工只要聽到館長要開在南部開健身房,就會出兩倍高價錢跟他搶租。
健工不滿,認為館長身為健身同業,還具有網路名人身分,言論應有查證義務,指陳之漢直播內容皆是不實言論,提自訴控告陳之漢妨害名譽及公平交易法等罪。
但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,陳之漢所提競價、健身工廠炒股票、健身房與會員、教練制度不佳等言論,在陳之漢開直播前,網路上都已有相關資訊討論,針對房租競價部分也有證人到庭證述,認為館長言論與公眾利益有關,仍屬「善意」,妨害名譽部分均判無罪。
至于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損害營業信譽罪,因屬于告訴乃論,健工提告時已逾6月告訴追訴期間,不得提起自訴,法官就此部分逕為不受理諭知,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因刑事獲判無罪,健工索賠3000多萬元也被駁回。
健工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3月底召開辯論庭,館長南下出庭和健工委任律師面對面,開庭時健工律師列出館長直播內容,說館長捏造事實,為了在南部擴展,刻意以不正確訊息,讓外界對健工有負面評價,根本是挾怨報復,直播內容是為抹黑、打擊健工,達到他的展店目標。
坐在被告席的館長,面對健工律師言詞攻勢,時而搖頭,時而抬頭,肢體動作看似略顯無奈,最後在多名隨扈包圍下離開法院。
高雄高雄高分院審理後,採認一審見解,認為館長言論屬可受公評之事,今宣判妨害名譽部分無罪確定,妨害商業信譽部分,合議庭則認為未超過6月告訴追訴期,館長言論未損及健工營業信譽,撤銷改判無罪。
館長陳之漢到高雄高分院出庭,稱自己所言都是有所本,還嗆健工「這樣也要告?」,今天獲判無罪官司全身而退。